关于燃放烟花爆竹
信件编号: | 20210201001 | 来信时间: | 2021-02-01 1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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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王**** |
内容: | 请问淮南市今年对燃放烟花爆竹是否有新的规定,现在的禁放范围是哪些。是否有考虑效仿昆明等地限时燃放。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2021-02-02 08:4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自蓝天保卫战打响以来,淮南市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禁燃禁放是淮南老百姓共同的心声,2018年8月23日淮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