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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弄虚作假!支队查办今年全市首起自动监控领域适用移送案件

发布日期:2021-09-17 17:58   作者: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喂,这家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自动监控设备使用方面可能有些“问题”,我们已控制现场,请速派员协助”。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站房内拨通了电话,电话的另一端,正在参加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技能专项培训的支队骨干立即动身赶赴现场。

淮南某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停用空气压缩机以达到降低烟气颗粒物自动监测浓度的行为被执法人员抓了个证据确凿。目前,公安部门已对两名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涉案企业也将面临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一、案件回顾

(一)线索:断电空气压缩机,颗粒物上传浓度直线下降

2021年6月23日,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第四方运维对淮南某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潘二分公司烟气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时,发现2021年6月23日8时44分开始,企业颗粒物(折算)排放浓度分钟均值最大值3.31mg/m3、最小值0.31mg/m3。当日10时35分左右烟气颗粒物监测设备显示屏黑屏无数据显示,同时压缩气减压阀仪表刻度显示为0MP,处于无压力状态。随即对空气压缩机进行检查,发现空气压缩机电源未接通,电源插头未插入电源插座,空气压缩机设备处于停运状态,无法将空气泵至颗粒物采样平台,无法满足颗粒物监测设备正常采样监测时的烟气压力。

直到2021年6月23日11时42分左右,企业人员在得知生态环境部门检查时发现空气压缩机停运后,才到现场对空气压缩机恢复供电。空气压缩机投入运行后,颗粒物监测设备恢复正常运行,颗粒物监测浓度上升,至11时54分左右,自动监测颗粒物(折算)排放浓度分钟均值基本稳定,最大值29.89mg/m3、最小值11.23mg/m3。颗粒物监测设备正常工作时的监测浓度明显远高于空气压缩机停运、颗粒物采样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期间的监测浓度。

 

 

   (二)时间:5月已实施,运维人员早已向企业领导反映

经过进一步调查,2021年5月10日,淮南某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潘二分公司自动监控运维单位向淮南某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潘二分公司报送了《关于淮南某某环保建材潘二分公司运维情况反馈报告》(HYHB〔2021〕34号),报告中明确表述:“我单位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贵单位空压机未按正常程序开启,将会造成粉尘仪在线监测数据上传不准确,建议业主将空压机按照正常程序开启,确保在线监测数据上传的准确性”。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15日,淮南某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潘二分公司《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日常巡检记录表》中先后2次记录了空气压缩机未开启的行为。

 

   (三)原因:相关责任人知情却不按规处理,默许违法行为

某某公司潘二分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站房的空气压缩机停用行为多次发生,明显存在为实现监测浓度不超标而停用空气压缩机以实现逃避监管的嫌疑。即使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单位环保分管领导在明知空气压缩机不运行将会造成颗粒物采样仪不正常采样监测的情况下,仍纵容修电工对空气压缩机断电,也未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电,直至环保检查时才对空气压缩机供电。机电工在无任何空气压缩机维修经验的情况下,擅自对空气压缩机断电,添加打气泵专用油,断电后未恢复供电,以设备温度高为由离开现场,未再返回现场查看空气压缩机的情况,不符合正常设备维修的工作流程,作为机电维修工,没有维护好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反而造成了空气压缩机停运,导致了颗粒物采样设备无法正常采样监测。

 

   (四)结果:企业罚款30万,分管领导、机电工被行政拘留

6月至7月期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多次对涉案企业进行调查,问询相关人员,固定涉案证据。8月9日,将案件材料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9月9日,公安部门对涉案企业环保分管领导和机电工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决定。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处以罚款30万元。

二、措施过硬,打击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成效初显

此案是我市今年查办的首起自动监控领域适用移送案件。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领域的监管力度,多措并举,确保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检查全覆盖、自动监控检查流程不缺失、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不放过。打全、打准、打胜与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战争”。

(一)优化模式,实现全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监管全覆盖

污染物自动监控数据在排污单位强化自身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提高监管效能两方面均发挥者重要作用。根据今年3月印发的《淮南市2021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目前我市共有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51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92家,按照要求,所有重点排污企业均实现自动监控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的“三个全覆盖”,面对一百多套自动监控设备的监管任务,我市采取“上级交办重点检查、双随机抽取流程覆盖、专项行动查缺补漏”的监管模式。一是建立专群,及时发布企业自动监控数据异常信息。建立由局分管领导、支队、监控中心、各县区分局领导以及具体业务负责同志的专项调度群,每日8时准时将上一日全市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情况进行通报,对部分企业数据异常问题进行交办,各县区在接收相关情况后,联合第四方运维人员对相关企业异常数据进行核查检查,制作现场笔录、并及时将检查情况通过专用app上传,对涉嫌真实超标依法查处,并安排专人当日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实现专群及时调度、专业技术支持、专人做好汇总上报的自动监控检查日运转方式。二是提高数据异常频次较高企业抽查比例。按周、按月、按季梳理全市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数据,制作台账,针对异常频次较高的企业建立清单,加大对该类企业的检查频次,对于此类企业,执法人员严格对照《自动监控设备检查手册》全流程排查。三是开展自动监控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作自动监控企业执法台账,在年底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检查范围为未被交办、未被抽取、长期停产后复产的重点排污企业,实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监管全覆盖。

 

   (二)锤炼本领,找准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隐蔽症结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水平,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挖掘违法线索,在自动监控执法工作中善于思考问题,善于挖掘线索,善于办案,多办好案。

一是抓好专题培训。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技能专项培训,在局会议室现场搭建“cems室”, 租用两台自动监控设备,聘请设备厂家技术人员围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运行、维护工作原理要点及相关技术规范,为提升学习实效,实施“小班制”,分6轮次进行讲解,模拟操作。培训“不搞大锅饭,不撒胡椒面”,采取好中选优、梯队培养的方式,在全市执法人员中培养一批业务精、本领强的一线执法骨干,推选参加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技能专项比武,发挥骨干传帮带作用,带动提升全体执法队伍自动监控执法水平。

 

    二是抓好理论学习。开展市自动监控执法比武理论知识考试。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模式,支队领导带头参加,全市持有行政执法证的环境执法人员及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业务骨干共四十余人参加本次考试。考试以《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自动监控技术规范以及日常涉自动监控法律法规为内容,通过考试,进一步提升全市执法人员理论素养,帮助执法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逐步完善提升。

 

    三是抓好成果运用。为加强实践能力,针对不同型号、分析因子、以及原理的自控监控设备,在全市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重点排污企业,邀请自动监控方面专家在企业自动监控站房内设置问题,问题类型包括各类典型案例通报较为突出的,插入模块、代入方程等较为隐蔽的,以及台账记录、日常运维方面较为常规的,执法人员亮证检查、标气校验、制作勘察及询问笔录,提取固定相关证据等方面全过程模拟实战。充分锻炼执法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检验培训、考试成果。

 

 

(三)畅通机制,环保、公安部门联动突出自动监控领域违法犯罪链条打击

今年6月,淮南市生态环境局、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淮南市公安局三部门联合印发《淮南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案件办理工作链条拧紧了拧紧了链条。今年以来,生态环境及公安部门多次联席会议,总结自动监控监管方面工作开展,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对一些案件、证据固定使用、法律法规适用等方面,多次联合研究讨论,共同梳理案件来龙去脉,结合本部门专业领域提出各自的疑问及建议,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专业技术手段及公安机关应刑事侦查技术手段方面的优势。开展自动监控联合检查,在自动监控领域形成规范有序、密切配合、高效联动的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对打击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倒逼重点排污企业守法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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