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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市国兴容器科技有限公司
“高分子环保容器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27 16:05   作者:经开区分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市国兴容器科技有限公司 高分子环保容器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高分子环保容器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市国兴容器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全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7日

项目概况:项目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路以北沿河路以西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占地30亩(约合20000m2),总建筑面积25571.96m2,其中1#生产车间11462.22m22#生产车间11462.22m2、办公楼2268m25条PET容器生产线、6条高阻隔PE容器生产线、配套瓶盖生产线。年产5000万套高分子环保容器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配套道路、绿化、环保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000万套高分子环保容器。本项目已在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020-340461-29-03-033730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淮南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除施工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有效处理,防止污染周围水体;项目优先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二)营运期:1)废气方面:注塑、挤出、吹瓶工序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米排气筒排放,粉碎工序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方面: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淮南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淮南经开区污水处理厂3)噪声方面:合理布局、减振基座、橡皮垫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4)固体废物方面: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回收出售;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要求建危废暂存库,签订处置合同,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联系方式:传真:0554-3310193 电话:0554-3310193   

联系地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1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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