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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星辉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
“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05 09:38   作者:经开区分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星辉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星辉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河南华茂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7月5日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淮南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厂房4层,本项目总体建筑面积1615m2。购置注射机、空压机、冷冻式干燥机、角磨机等生产设备,新增玻璃钢生产线1条,年产8000件玻璃钢制品。本项目已在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104-340461-04-03-868286。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项目租赁厂房,做好装修期的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噪措施,减少扬尘及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及时分类收集清理。

(二)营运期:(1)废气方面:切边、打磨、抛光产生的粉尘通过全密闭负压收集+脉冲式滤芯集尘柜设施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磨具准备、涂刷胶衣、真空注射、固化、脱模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恶臭全密闭负压收集+水喷淋+除雾+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2)废水方面: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入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尾水排入淮河。(3)噪声方面: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4)固体废物方面:生活垃圾、水砂废渣、除尘设备粉尘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玻璃钢边角料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理。不合格品回用生产进行修补直至合格。玻纤布边角料厂区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含脱模剂抹布、废包装桶(树脂、固化剂、脱模剂)、废活性炭、废喷淋水等危险废物由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资质单位处理。

联系方式:传真:0554-3636589   电话:0554-3636589   

联系地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1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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