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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30 16:15   作者:经开区分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08月30日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安路以北、长富路以南、华兴路以东、洛九路以西地块,本项目总体占地面积65554.17m2。新建生产车间及相应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设施,项目实施后,可形成交联聚维酮500t/a、交联羧甲纤维素钠500t/a、羟丙甲纤维素2800t/a、硬脂富马酸钠200t/a及微晶纤维素5000t/a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在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012-340461-04-01-338348。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结合《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到施工范围全覆盖,同时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应在施工场界处重点做好施工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向周边居民区的辐射,同时应避免夜间施工,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夜间施工,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生产废水依托施工场地隔油池、沉淀池回用于场地喷淋除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接管园区污水管网;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生活垃圾进行专门收集并送往较近的垃圾场进行合理处置。

(二)营运期:(1)废气方面: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储罐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及实验室废气;不含卤素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碱吸收+RTO焚烧”(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6#车间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1#车间废气包含粉尘及含卤素酸性有机废气,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TA003)及“二级碱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5)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2#车间主要为粉尘,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4排气筒排放;5#车间主要为氯化氢及粉尘,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碱吸收”(TA006)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罐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级碱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7)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及危废库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级碱吸收+生物除臭+一级活性炭吸附”(TA008)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级碱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TA009)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2)废水方面: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纯水站浓水、设备冲洗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检测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等;废水经污水站预处理达到《关于发布淮南经开区企业生产废水排放限值的通知》中规定的标准要求(要求中未规定的污染物《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后,由区域污水管网接入淮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淮河(淮南段);淮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3)噪声方面: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主要为水泵、离心机、冷却水塔、冷冻机组等;通过采取重视设备选型、装置区合理布置、风机防治措施及对策、废气处理风机噪声、加强管理等措施使得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4)固体废物方面: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艺固体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布袋除尘产生的粉尘、废弃滤芯、废包装材料、实验室检测废液、批次检测产生的废辅料、生活垃圾等;其中工艺固体废物、废活性炭、物化污泥、实验室废液及批次检测产生的废辅料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库内(面积162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滤芯直接交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化污泥的性质建议企业在“三同时”验收前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等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按照一般固废处理,在完成危废属性鉴别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联系方式:传真:0554-3636589   电话:0554-3636589   

联系地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1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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