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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潘二煤矿潘一煤矿(中央区)井筒瓦斯治理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10 09:10   作者:行政审批服务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潘一煤矿(中央区)井筒瓦斯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潘一煤矿(中央区)井筒瓦斯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二煤矿

环评单位: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0日

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淮南市潘集区,主要建设瓦斯抽采管线,距离专用铁路轨道中心线不小于5m,管线自潘一矿(中央区)3#入井钻孔至潘二矿西风井瓦斯抽采泵房,管路全长约4300m,采用沿铁路侧架空敷设。拟建项目总投资额为570.26万元,该项目已由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201-340406-04-02-397216,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少量地面开挖、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及施工机械排放的烟气以及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施工区的环境管理,建筑材料堆场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搅拌过程中的粉尘外逸,降低拟建地区的空气污染。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遇有大风天气时,应避免进行挖掘、回填等大土方量作业或采取喷水抑尘措施。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污水主要为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用水量较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施肥于农田。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潘二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泥河。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确保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施工废料。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依托当地民房,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段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废焊条及废弃包装材料等,均为一般固体废物。施工废料应进行回收利用。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过程中对开挖的土壤及时进行覆盖与回填,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避免雨天和大风天开挖施工作业;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六)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对沿线人口密集、房屋距管道较近等敏感管段,提高设计系数,增加管道壁厚。运营阶段应建立安全管理机制,做好管线的巡线和维护、设备的检修、事故抢修、封堵等作业,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联系方式:传真:0554-2675573 电话:0554-2675447

联系地址:淮南市朝阳中路42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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