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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翔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固体分涂料、
10万吨水性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17 16:04   作者:行政审批服务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翔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固体分涂料、10万吨水性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高固体分涂料、10万吨水性涂料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翔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7日

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煤化工大道与经三路(规划道路)交口,项目总占地面积676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厂房、仓库、罐区、配套工艺物料管线等,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万吨高固体分涂料、10万吨水性涂料。拟建项目总投资额为42000万元,该项目已由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112-340464-04-01-850006,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定期开展泄漏检测工作。1#生产车间高固分涂料生产线和水性涂料生产线投料区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进入废气总管,搅拌和研磨、调漆工序废气管道收集经冷凝回收后进入废气总管,灌装废气采用区域密闭收集后进入废气总管;总管废气经“三级过滤+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储罐区含VOCs物料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实验室实验台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喷漆台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均进入“三级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污水站池顶加盖,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采用“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危废库贮存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各类废气排放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5m3/h,工艺采取“pH调节+芬顿氧化+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生化处理”的处理路线,实验室废水、产品桶清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水性涂料生产线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会同纯水制备浓水及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经污水管网进入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废水的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中最严值,经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外排,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过滤杂质和过滤工序废弃滤袋,废机油,废包装物,废溶剂,实验室废物和漆渣,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饱和活性炭和废过滤材料、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物化处理单元污泥等。项目新建一座危废暂存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和离子交换树脂;焊缝过程产生的焊渣;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工段污泥;废比色板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对1#生产车间、甲类仓库、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废水收集运送管线以及管沟、实验室等进行重点防渗。严格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本项目新建一座容积550m3事故池和一座2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罐组一、罐组二罐区分别设置围堰80.4×23.5×1.2m。全厂污水管道设计遵循“可视化”原则,均应采用明管或架空管道布设方式。全厂设置雨、污水总排口控制阀和事故废水切断阀,结合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点,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的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本项目以厂界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你公司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物,本项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涉及敏感点应尽快制定具体拆迁安置方案,及时将拆迁安置方案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在敏感点未完成搬迁工作前,本项目不得投产运行。

(七)在线监测设施。按照国家《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对催化燃烧装置的废气污染物和废水污染物进行在线监测,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联系方式:传真:0554-2675573 电话:0554-2675447

联系地址:淮南市朝阳中路42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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