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
报告(2021年版)》公示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23号),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 2021年十二月开展了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的报告编制工作,报告已通过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审查。现予以公示,供区域内建设项目入驻使用。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2021版)(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