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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召开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中央及省环保督察整改、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启动会暨第五次环委会

发布日期:2021-09-30 16:30   作者:潘集区分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2021年9月30日上午,潘集区召开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中央及省环保督察整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启动会暨第五次环委会。会议由副区长段传策主持,区环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有关驻潘单位及各厂矿处主要负责同志,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区环委办通报了全区环保督察整改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解读了《潘集区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二是书面审议了《潘集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三是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旭讲话。

李旭强调:一是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面,要全面推动环保督察整改销号,抓紧制定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尽快制定全区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二是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部门联动,要聚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要夯实区级领导包保责任制度;三是在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面,要强化宣传发动,确保“引”得好,要强化巡查监管,确保“禁”得住,要强化综合利用,确保“疏”及时。四是在环境保护监督长制度方面,要全面深入推进我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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