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做好借助网络平台,征求社会各界对本局的意见和建议工作,进一步规范网上政民互动受理、办理程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网上群众来信、投诉事项的收集整理工作由本局子网站专业维护人员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汇总处理。
2、子网站专业维护人员必须每天至少三次进入局长信箱,查看群众来信、投诉情况。
3、专业维护人员在收到群众来信、投诉时,要原文下载,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变味。下载后,要填写呈批件,交局办公室呈局长阅示。同时,要回复当事人已收到来信或投诉。
4、局长批示后交相关部门办理并答复。对咨询类的群众来信,当日或隔日答复;对举报类的群众来信、投诉,1周内答复;对情况复杂、需要调查的,最迟不得超过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