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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清单及整治情况公开

发布日期:2018-06-06 16:22   作者:宣教法规科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序号 交办时间 所在地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类别
(县级/地级)
保护区类型
(一级/二级)
问题内容 整治措施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1 2018/5/23 淮南市寿县 寿县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 县级 一级 取水口对面堤坝上有垂钓者。 寿县政府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巡查频次,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对钓鱼人员的处罚力度。县环保、公安、渔政、水务等部门加强协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形成强大震慑作用,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寿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7日 已立行立改,完成整治。
2 2018/5/24 淮南市田家庵区 东部城区(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 地级 一级 一水厂取水口上移建设工地:土坑搅拌水泥浆,无防渗措施,且将部分泥浆水通过管道外排。 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立行立改,立即要求该项目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制定整改措施规范施工。 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26日 已立行立改,完成整治。
3 2018/5/26 淮南市潘集区 袁庄水厂饮用水水源地 地级 一级 农作物种植。 2018年5月26日潘集区政府责令架河镇立即对袁庄水厂一级保护区内农作物进行清理。截止2018年5月29日,袁庄水厂一级保护区内农作物种植全部清理完毕。 潘集区政府 2018年5月29日 已立行立改,完成整治。
4 2018/5/26 淮南市潘集区 袁庄水厂饮用水水源地 地级 一级 一级保护区011县级道路陆域堤坝,未设置隔离防护措施。 2018年5月26日,区政府责令区住建委立即对隔离防护网进行规范设置。区住建委当天即安排施工队伍进入现场,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组织施工,分别沿取水口向上游1395米、下游200米在堤坝南侧坝底处设置了隔离防护措施,截止5月29日,隔离栏已全部设置完成。 潘集区政府 2018年5月29日 已立行立改,完成整治。
5 2018/5/26 淮南市潘集区 袁庄水厂饮用水水源地 地级 二级 淮南市潘集区地方海事处架河海事所,产生的办公、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二级保护区水体内。 5月28日淮南市地方海事局安排将工作船拖离袁庄水厂饮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并加装船用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确保污水不排入水体。 淮南市地方海事局 2018年5月28日 已立行立改,完成整治。
6 2018/5/26 淮南市潘集区 袁庄水厂饮用水水源地 地级 二级 农作物种植。 2018年5月26日潘集区政府责令架河镇立即对袁庄水厂二级保护区内农作物进行清理。截止2018年5月29日,袁庄水厂二级保护区内农作物种植全部清理完毕。 潘集区政府 2018年5月29日 已立行立改,完成整治。
7 2018/5/28 淮南市谢家集区 平山头水厂饮用水水源地 地级 一级 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垂钓现象。 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增设“禁止垂钓”警示牌,10天内安装到位;谢家集区环保局和唐山镇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力度,如发现有垂钓现象,立即予以驱离;印制水源地保护宣传单发放给水源地附近居民,上面留存举报电话,形成水源地保护齐抓共管的局面。 谢家集区政府 2018年6月1日 已立行立改,完成整治。
8 2018/5/29 淮南市凤台县 凤台(淮河)水厂饮用水水源地 县级 一级 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游泳行为。 公安部门、社区安排专人在一级保护区进行值守,对前来游泳的人员进行劝诫。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设立曝光台,对在一级保护区游泳等行为进行曝光。 凤台县政府 2018年5月30日 已立行立改,完成整治。
9 2018/5/29 淮南市凤台县 凤台(淮河)水厂饮用水水源地 县级 一级 保护区水域未设置航道警示标志。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要求设立水域航道标。 凤台县政府 2018年6月30日 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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