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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日报》:守护一湖清水

发布日期:2017-05-19 16:55   作者:宣教法规科    来源:淮南市环保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有群众向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反映,田家庵区泉山湖南湖水质差,怀疑是由于泉山湖小区生活污水乱排造成。

经核查,泉山湖已建成小区都建有雨污分流管网,雨水经小区雨水管网收集,向沿泉山湖设置的5个排水口排入泉山湖,居民生活污水经小区污水管网收集汇入位于泉山湖北侧总排放口,经沿山北路接入会战路污水井,进入市政污水主管网汇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关于泉山湖排水口调查情况,经查沿泉山湖5个排水口均为雨水排放口,无生活污水管道接入。检查发现南湖南岸(纬一路北侧泵站东南角)的纬一路市政雨水排水口有油花现象,应为纬一路沿街商铺向市政雨水管倾倒餐饮污水所致。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委托安徽淮创水质检测公司对雨水排水口水质检测,其检测报告显示:悬浮物18mg/L,总氮2.66mg/L、氨氮1.40mg/L、总磷0.08mg/L、粪大肠菌群>16000/L。淮南市环保局2016年以来每2个月对湖体水质进行监测并定期在淮南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最近一次监测日期为2017年4月24日。监测数据显示,南湖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以下简称标准)Ⅲ类限值以上,该湖目标水质应为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经对2016年以来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溶解氧项目2016年以来均达到标准Ⅲ类限值,近3次监测达到Ⅰ类限值;氨氮项目2016年以来,除2016年10月25日监测略微超出Ⅲ类限值,其他均到达Ⅲ类限值,近2次监测达到Ⅱ类限值;高锰酸盐指数项目2016年以来均到达Ⅲ类限值;总磷项目2016年上半年监测均超出Ⅲ类限值,2016年下半年以来,除2017年2月7日监测超出Ⅲ类限值,其他均到达Ⅲ类限值。

针对“沿街商铺向市政雨水管倾倒餐饮污水”的行为,淮南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专门沿街排查,落实了雨污分流措施,对泉山湖周边商铺的污水排放行为加强监管,杜绝擅自乱排放污水现象的发生。同时,要求安徽泉山湖置业有限公司加强湖体及房地产项目雨污管网的巡查,避免生活污水进入湖体。加强对其雨水口排水的巡查和监测,防止雨污混流对泉山南湖水质造成影响。


作者: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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