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学习《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
2021年6月22日上午,市局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6月22日下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执法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支队领导班子,各执法大队、中心、科室负责人参加。
会上,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带领全体人员学习了《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全文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安装联网、运行管理、数据运用、违法认定、附则共7章25条。市自动监控执法骨干对条例内容逐条进行了解读,各执法大队长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指出,《办法》的出台,对我市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管理,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也对自动监控执法检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议要求,全市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办法》内容,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全面掌握《办法》内容,迅速学会用好。同时,要进企普法,督促指导各重点排污单位严格落实自动监控相关要求,告知法律责任及后果,确保《办法》在我市落地落实,切实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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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执法大队人员学习《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