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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2020-08-20 11:22   作者:法规与标准科 刘欣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8月20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邀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淮南市《民法典》宣讲团团长杨慎红作辅导报告。市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孙罡同志主持会议,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县(区)分局共计50余名同志参加培训。

    孙罡同志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一部基础性法律。要求同志们端正态度,珍惜机会,学以致用。

    培训会上,杨主任介绍了《民法典》制定的历史进程、体系构成及其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通过立法理念、学者观点与司法实践相结合,详细解读了《民法典》增修的重点亮点,还针对性地解读了《民法典》中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

孙罡同志强调:

一、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深入掌握《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价值体系和核心要义,领会《民法典》体现的法治精神、法治文化,做学习、宣传、遵守和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二、要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掌握好、贯彻好民法典的“绿色”内涵,把实施运用好民法典体现在生态环境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坚持维护人民权益,坚持依法治污、依法行政,确保民法典在生态环保领域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使《民法典》的学习成效转化为精准监督、科学监督、高效监督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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