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查封(扣押)决定书
淮(潘)环查扣〔2021〕6号
淮南市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彭凤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580125554A
住所:淮南市潘集区长江路68号
一、环境违法事实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在万盛阳光城市项目二期商业建设项目违反《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淮府秘〔2020〕11号)规定,在淮南潘集区禁用区范围内使用国家第二阶段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1台,达不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三阶段标准,且未办理环保编码登记。
二、查封(扣押)的依据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1台国二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从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0月12日。在查封期间,如发现对查封物品擅自使用、销毁或转移的现象,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或淮南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查封物品清单》
2021年9月13日
附件: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查封物品清单
淮(潘)环查单〔2021〕6号
被查封单位或个人名称:淮南市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查封物品名称及数量:国二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1台
查封地址:淮南市潘集区万盛阳光城市项目二期商业建设项目内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被查封当事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其他参加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