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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凤台县AAA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及中央厨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02 10:24   作者: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凤台县AAA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及中央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凤台县AAA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及中央厨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丁集窑厂地块

项目投资:17000万元

建设内容:凤台县AAA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及中央厨房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0亩,拟建屠宰车间7922平方米,中央厨房生产区18249平方米,行政办公163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981平方米,无害化处理车间981平方米,副产品加工车间1962平方米,门卫40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1775546873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75713758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s://pan.baidu.com/s/1RrF-8alCrNQxMfKfUJtF6A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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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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