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禁止建设企业的类型
信件编号: | 20240905001 | 来信时间: | 2024-09-05 0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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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程**** |
内容: | 您好, 根据《淮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淮办秘〔2015〕58 号:“(四)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11.禁止新建焦化、有色金属、制革、农药等行业企业。”,请问方案中禁止新建的农药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263农药制造”中所有的农药制造(化学农药原药、化学农药制剂、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企业吗? | ||
回复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2024-09-11 10:5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IT4754-2017),判断农药行业企业应包含“C263农药制造”中“C2631化学农药制造”和“C2632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