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采购淮南大气环境监测与综合管理系统建设PPP项目
绩效考核技术服务的询价函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自行采购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我局拟对淮南大气环境监测与综合管理系统建设PPP项目绩效考核购买技术服务,请你单位进行书面一次性报价。具体情况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淮南大气环境监测与综合管理系统建设PPP项目绩效考核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按照运营管理方案中对运营考核的要求,根据《淮南大气环境监测与综合管理系统建设PPP项目绩效考核方案(2021年度)》中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对项目运营方淮南市润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PPP项目的运营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核查并打分,并出具绩效考核打分报告供专家参考,包括且不限于技术报告编制、现场踏勘、专家评审、交通等涉及的所有内容。
三、采购要求
1.技术服务应于4月15日前完成;
2.资金预算:不超过捌万元整,(小写)80000.00元。
四、报价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供应商响应回复时,应出具正式文档,加盖公章,以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方式发至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3.淮南市生态环境局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资料。
4.供应商资格要求:
Ø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Ø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Ø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Ø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且在安徽地区具有固定的实验场所,参与过市级以上空气质量监测综合服务项目。
Ø 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类高级工程师,项目团队应至少一名大气科学类硕士以上学位成员。
Ø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供应商报价截止日期:2022年3月27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邮寄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中路42号
电话:0554-2662587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