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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不落实应急措施?立即查封!

发布日期:2024-12-27 10:13   作者: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我市分别于2024年12月15日、12月22日发布两轮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要求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管理的企业落实II级响应减排措施。然而,部分企业却心存侥幸、顶风作案。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检查时发现,潘集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未落实II级应急响应要求对混凝土生产线进行停产,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混凝土生产线进行查封。

自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以来,市执法支队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划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拿出攻坚态势和“冲锋亮剑”的工作状态,全力以赴的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

全员下沉、持续排查。市执法支队全体人员分组三班轮值,通过日查+夜查24小时不间断形式,重点巡查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清单措施落实情况,高值区及周边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秸秆禁烧、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情况等。

联合联动、严格执法。市执法支队联合各县区分局现场核实减排清单内企业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应急响应期间,共对10家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要求的企业实施了查封。

全面覆盖、广泛宣传。执法人员重视“疏堵结合”和政策宣传,积极向企业宣讲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的重要性,针对企业存在的政策疑惑与不解之处现场进行解答,引导企业提高认识,主动扛牢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相关管控要求。

下一步,市执法支队将持续开展排查,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查处,通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有效落实,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空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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