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4家企业移出正面清单的公示
本市正面清单内2家企业(淮南博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32545123XJ;淮南市沃鑫纸制品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MA2T35EW80)已注销,依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企业主体资格灭失(如注销、吊销等)属于应当移出正面清单的情形。
本市正面清单内2家企业(大通区东方医院集团肿瘤医院,社会信用代码52340400F0996055X1);(凤凰医院,社会信用代码52340421MJA906985A),生态环境部门发现在2025年上述2家企业存在在线监测数据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实施方案》第二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6.其他已经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三个年度内,生态环境部门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在线监控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且稳定运行,在线监控数据稳定达标的企业。”和第二条第三款第三项规定“(三)移出正面清单的情形和程序规定。上述2家企业已不再符合纳入正面清单的条件,属于应当移出正面清单的情形。
因此,该4家企业已不再符合纳入正面清单的条件。将从我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中移出。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