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一题专栏
【专栏开栏语】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创新推行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每月一题”工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治理、源头预防转变,以精准化、系统化、长效化举措破解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增强群众生态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期】
精准破解煤系固废难题 厚植生态民生福祉
“每月一题”机制聚焦群众投诉集中、反复出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精准确定月度治理主题,以专项攻坚推动一类问题系统解决。为啃下潘集区煤系固废治理“硬骨头”,4月份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潘集区政府召开专项协调会,市、区两级分管负责同志,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涉煤企业及群众代表参会,形成“现场核查+通报研判+座谈会商+压实责任”的闭环推进模式。会议精准剖析四大症结:一是非法倾倒隐蔽性、流动性强,监管存在盲区;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链条管控缺失;三是属地与部门协同不足,联合执法力度不够;四是信访办理重办结、轻长效,问题易反复。
2025年11月1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大气走航雷达扫描发现潘集区田集街道刘庙村北571米呈现大气指数高值,随后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现场开展核查,发现皖D*****车辆正在向刘庙社区坑塘水面、采矿用地复垦项目倾倒大量粉煤灰,根据随车粉煤灰(粗灰)运货磅码单显示,业主单位为潘集**,客户单位为淮南市****有限公司和淮南市****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对潘集**、淮南市****有限公司和淮南市****有限公司分别立案调查。经查实,淮南市****有限公司、淮南市****有限公司分别在潘集区田集街道刘庙社区坑塘水面、采矿用地复垦项目倾倒一般固体废物粉煤灰95.26吨、31.92吨。两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2026年1月,市生态环境局对淮南市****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余万、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对淮南市****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余万、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本次从严查处非法倾倒固废违法行为,对辖区各类排污主体形成强有力警示震慑,有力夯实煤系固废常态化治理根基。同时充分发挥了以案释法的示范作用,推动企业主动扛起生态环保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