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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新华医疗集团DSA设备移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4 14:27   作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新华医疗集团DSA设备移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淮南新华医疗集团DSA设备移机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新华医疗集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合肥金浩峰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3月4日

项目概况:

拟对淮南新华医疗集团新华医院外科大楼(又称8号楼)二楼南侧库房、拆包间、CO2气体间、多功能厅等房间进行辐射安全与防护改造,建设一间DSA机房,配置1台DSA设备(DSA 设备由医技综合楼一楼导管手术间2搬迁)用于介入治疗,同时设置其他辅助功能用房。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40%。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DSA机房落实辐射屏蔽措施及辐射防护措施后,能够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要求:周围辐射剂量率不高于2.5μSv/h。

2、本项目在做好屏蔽、个人防护措施和安全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对辐射工作人员及周边的公众产生的年有效剂量均能够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职业人员和公众受照剂量限值要求以及本项目的目标管理值要求: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过10mSv,公众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25mSv。

3、合理设置X射线设备、机房的门和窗位置,应尽量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机房外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放射防护注意事项,防护门上方拟安装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处拟设警示语句;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拟张贴上墙;DSA机房上方增加辐射监测频次。

联系方式:传真:0554-2675573电话:0554-2675893

联系地址:淮南市朝阳中路42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关于淮南新华医疗集团DSA设备移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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