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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能电力潘集采煤沉陷区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11 09:25   作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能电力潘集采煤沉陷区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淮能电力潘集采煤沉陷区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送出工程

建设单位:淮南振潘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六安渌源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1日

项目概况:

本工程新建电缆段路径长约110m,其中新建双回路电缆沟段50m,利用站内预留通道段60m。新建双回路电缆终端角钢塔1基,大盘井1座。另涉及拆除原双回线路0.2km,恢复放线长约0.25km,原线路导线型号为LGJ-300/40,地线型号为2根OPGW光缆。原双回路角钢塔永久锚固1处。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一)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在农田立塔时,可充分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临时占地、塔基处占地因地制宜进行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维持生境的连通性,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植被恢复优先使用原生表土和选用乡土物种,防止外来生物入侵,优先选用本地适生树草种,保证一定的植被覆盖度,构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最终形成可自我维持的生态系统。

(二)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施工作业只在昼间进行。

(三)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场地地面必须确保100%进行硬化,防止起尘;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100%进行密闭,避免沿途漏撒。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按照《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要求开展监测,确保施工期产生的粉尘(颗粒物)达标排放。

(四)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开挖产生的余土、泥浆分别在施工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五)灌注桩基础施工时,泥浆废水经澄清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二、运营期:

(一)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以降低对声环境影响。

(二)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营期间无固废产生。

(三)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营期间无废水产生。

(四)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五)本项目输电线路采用地下电缆敷设,降低了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线路建成后,在沿线杆塔上设置高压警示标志,加强线路巡检,确保线路正常运行。

联系方式:传真:0554-2675573电话:0554-2675893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关于淮能电力潘集采煤沉陷区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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