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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唐凤台新集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18 08:30   作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唐凤台新集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大唐凤台新集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淮南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

项目概况:

本工程新建线路自大唐凤台新集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起,至在建500kV华润汇集站止,新建220kV单回线路路径长约5km,其中架空线路3.9km、电缆线路1.1km。随新建线路架设2根48光缆至华润汇集站,其中架空段采用2根48芯OPGW光缆/长约2×3.9km,电缆段采用2根48芯单模非金属阻燃普通光缆/长约2×1.1km,形成光伏升压站~润能汇集站2根48芯光缆通道。提供光伏升压站的通信通道及线路继电保护通道。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一)合理规划施工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时间,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塔基施工占用耕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避开雨天动土,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做好临时的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二)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及邻近环境保护目标侧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施工作业只在昼间进行。

(三)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工地应做到“六个百分之百 ”;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管理,施工开挖采用湿式作业,个人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

(四)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开挖土方施工结束后可以回填压实、综合利用;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植被恢复;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灌注桩基础施工时,设置泥浆沉淀池,泥浆沉淀后上清液用作周边洒水降尘,待下层泥浆变干后,用于塔基开挖处回填。

(五)生产废水主要为灌注桩基础施工时产生泥浆废水等,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二、运营期:

(一)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明显噪声产生,不会对沿线环境产生影响,无需设置相关保护措施。

(二)输电线路运营期产生的少量废弃绝缘子交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

(三)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营期间无废水产生。

(四)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五)输电线路沿线和杆塔处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220kV单回路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导线最低对地高度应不小于10m;跨越民房时,导线与民房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8m;边导线外2.5 m以外有民房时,导线与民房间的净空距离不得小于8.4m。

联系方式:传真:0554-2675573电话:0554-2675893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关于大唐凤台新集光伏发电项目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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