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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淮南淮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利用天然气替代发生炉煤气改造项目竣工固体废物验收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19-06-12 16:20   作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淮南淮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淮南淮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利用天然气替代发生炉煤气改造项目进行了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我局认为项目符合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拟同意项目通过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保证验收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612日至201961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0554-2686670

通讯地址 : 淮南市朝阳中路42号市环保局大楼

邮编 : 232001

 

一、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煤气发生炉车间、改建1座以市政天然气为燃料的玻璃窑炉,并配套建设调压站等燃气系统、环保处理系统等设施。

二、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市环保局201872日审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淮环审复〔201865号)。

三、按照环评报告和批复要求,淮南淮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利用天然气替代发生炉煤气改造项目落实了有关环境保护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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