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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顺杰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建材和20万吨新能源产品项目固体废物竣工专项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25 08:28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淮南市顺杰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建材和20万吨新能源产品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1025日-2019103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4-2686670

通讯地址:淮南市朝阳中路42号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邮编:232001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时间

1

淮南市顺杰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建材和20万吨新能源产品项目竣工固体废物验收的函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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