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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徽省生物多样性保护2023年
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3 15:3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确保目标任务有序推进,现将《安徽省生物多样性保护2023年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附件:1.安徽省生物多样性保护2023年工作任务清单


2.省直有关单位名单

 

 

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附件1

安徽省生物多样性保护2023年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一、目标任务

1

持续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含风景名胜区)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目标任务。

省林业局

2

持续推进“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1%”目标任务。

省林业局

3

持续推进“湿地保护率达到53%”目标任务。

省林业局

4

持续推进“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物种数保护率达到95%”目标任务。

省林业局

5

持续推进“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数保护率达到90%”目标任务。

省农业农村厅

6

持续推进“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得到有效保护”目标任务。

省林业局

二、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

7

制定《安徽省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行动指南》,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优先区域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省生态环境厅

8

持续在巢湖、黄山等重点区域开展生态地面监测。

省生态环境厅

9

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生态质量样地生物多样性监测。

省生态环境厅

10

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价试点。

省生态环境厅

11

实施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

省林业局

12

持续开展全省水鸟及其栖息地系统调查和监测。

省林业局

13

健全水生生物监测网络体系。

省农业农村厅

省农科院

14

开展安徽省中药资源补充调查和药食两用资源调查工作,整理出版《中国中药资源大典安徽卷》。

省卫生健康委

三、推动生物多样性评价评估和信息归集

15

规范开展重点水域资源监测和禁渔效果评估,开展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

省农业农村厅

16

推动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本底调查数据采集汇总模块。

省生态环境厅

四、优化就地保护空间格局

17

落实《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出台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用地管理。

省自然资源厅

18

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动“多规合一”。

省林业局

19

积极稳妥推进黄山(牯牛降)国家公园创建,支持岳西古井园和鹞落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

省林业局

20

加强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护,启动重点水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调查,科学规范增殖放流活动。

省农业农村厅

21

加强安徽麝、黑麂等珍稀濒危物种,银缕梅、大别山五针松等极小种群以及黄山松等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省林业局

五、提升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联通性

22

加强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态廊道建设。

省林业局

23

维护东方白鹳等候鸟迁徙通道。

省林业局

24

严格涉渔建设项目专题影响评价,推动落实渔业资源生态补偿措施。

省农业农村厅

25

保护和修复陆生动物迁移和扩散生态廊道。

省林业局

六、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26

落实《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谋划实施一批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省自然资源厅

省发展改革委

27

高质量实施“五大森林”行动,实施“四廊两屏”建设工程,全省完成造林绿化130万亩、森林抚育200万亩、退化林修复70万亩。推广发展乡土树种。

省林业局

28

巩固提升林长制改革成果,加快形成一批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制度成果。

省林业局

29

编制《安徽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实施升金湖等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省林业局

30

完成年度矿山生态修复241座。

省自然资源厅

31

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30平方公里,完成生态清洁小流域10条。

省水利厅

32

加强河湖水域岸线功能分区管理及用途管制,深入实施长江自然岸线生态修复。

省水利厅

33

完成长江干流70%左右入河排污口整治。

省生态环境厅

34

推动城市生态廊道建设,新增城市口袋公园200个、建设城市绿道500公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七、加快迁地保护体系建设

35

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提升省扬子鳄繁殖研究中心和皖南国家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等能力建设。

省林业局

36

加快舒城县油茶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等项目建设。

省林业局

37

推进省农业种质资源中心库建设。

省农科院

38

建设完善10个左右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库、圃。

省农业农村厅

39

加快皖北地区发展,支持涡阳制种大县建设,推进濉溪、埇桥等种子良繁基地建设。

省农业农村厅

40

开展长江江豚迁地群体普查及个体交流,优化迁地群体遗传结构。

省农业农村厅

41

完成200条人工繁育扬子鳄野外放归任务。

省林业局

42

加强农业野生近缘和珍稀濒危种质资源材料保存。

省农业农村厅

八、加强生物安全防范

43

全面完成我省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做好普查质控和数据汇总整理。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的综合治理,稳妥开展集中灭除。

省农业农村厅

44

加强林业外来入侵物种监测普查及治理工作。

省林业局

45

开展主要入境口岸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严防外来物种入侵“国门绿盾2023”行动。

合肥海关

46

进一步加强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和检疫处理。做好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

省农业农村厅

47

严格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

合肥海关

九、守护生物遗传资源

48

启动编制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资源(分作物)汇编,建设安徽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数据管理系统。

省农业农村厅

49

完成农业农村部安排的30个畜禽地方品种和省级安排的9个畜禽品种的系统调查与性能测定工作。建设畜禽遗传资源监测系统。

省农业农村厅

省农科院

50

重点对皖南、皖西、江淮流域进行种质资源调查收集。

省农科院

十、促进生物多样性资源价值实现

51

进一步加强“三品一标”工作,全年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800个。新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3个,新认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10个,新收集登录名特优新农产品50个。

省农业农村厅

52

积极支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申报认证。

省林业局

53

在新产品研发、产学研合作和创新平台建设上对生物技术领域予以重点支持,继续加大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和认定工作,多维度支持生物技术领域企业创新发展。

省经信厅

54

探索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系统保护补偿机制。

省林业局

55

持续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

省政府办公厅

56

实施《安徽省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措施实施规定》,推动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补偿、全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和沱湖流域生态补偿。

省财政厅

57

持续探索“以用定治”市场化生态修复路径。

省自然资源厅

58

依托优质生态资源,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

省文化和旅游厅

59

支持黄山市创建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省发展改革委

十一、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

60

扎实开展“森林督查”,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内人为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省林业局

61

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专项行动,强化卫星遥感监测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核查中的运用。

省生态环境厅

62

进一步抓好长江十年禁渔。

省农业农村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局

63

依法规范开展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管理,严厉打击涉水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省农业农村厅

64

开展“2023清风行动”。

省林业局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局

65

开展新一轮河湖“四乱”问题和碍洪问题排查整治。组织在重要节假日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蓝盾”专项行动。

省水利厅

66

对省级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开展湿地破坏、违规占用等情况排查整治。

省林业局

67

加强“府检联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省检察院

68

加强对国家有关部门在长江(安徽)流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科学划定的禁止航行区域和限制航行区域日常监管。

省交通运输厅

69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内容纳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考核。

省生态环境厅

70

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进一步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注力度。

省审计厅

十二、深化公众参与和对外合作

71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工作纳入2023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要点。

省广电局

72

组织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系列宣传活动。

省生态环境厅

73

推动建设生物多样性展示体验地。

省生态环境厅

74

筹办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年会。

省生态环境厅

十三、完善资金保障和科技人才支撑

75

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八大行动”,开展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试点。

省财政厅

76

加强生物多样性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省科技厅

77

组织开展中国(安徽)科交会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成果对接活动。

省科技厅

78

充分发挥省级种子投资基金、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作用,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支持生态环境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促进生态环境领域先进科技成果在皖转化、产业化。

省科技厅

79

鼓励支持高校加强生物多样性相关学科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有关人才培养。

省教育厅

 


附件2

 

省有关单位名单

 

省纪委监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委(省宗教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应急厅、省审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广电局、省林业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数据资源局、省农科院、省国安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气象局、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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