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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31 16:10   作者:法规与标准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提出的治国理政重大战略任务。淮南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关于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任务。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束学叁同志将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推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健全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作为专题学习内容。围绕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党内法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内容,主要负责人为干部职工上法治课。

二是强化全员学法用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依托周五政治理论学习等载体,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正科级以上干部44人参加2022年度宪法法律知识测试。落实干部职工旁听案件庭审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赴淮南中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

(二)全面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完善机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束学叁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员的法治宣传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推进立法、执法、依法行政以及守法普法等各项法治工作。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要点。

二是民主决策。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2022年,由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2次,集体研究行政处罚案件15次。

三是强化考核。局主要负责同志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写入年度述职报告,围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等情况进行述法,

二、关于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发挥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执法等)汇报,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规划计划,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一)完善党内规章制度

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开展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党组工作规则等文件修订,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强化党组会对法治重要工作的审查职能,确保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机制。

(二)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印发淮南市生态环境局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的通知(试行)》,委托市局法律顾问介入,协助审查,严格对照审查标准及审查流程出具审查意见书。今年以来,法规科共对《淮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10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4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把普法纳入市生态环境局工作总体布局。制定2022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和重点普法目录,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普法。

(四)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

按照市司法局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保留地方性法规1部、政府规章1部、规范性文件14件(废止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保留2件(废止2件)。以上规范性文件已按照司法局要求进行了网上备案并公示。按照市编办要求,完成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并公示,动态调整后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行政许可、处罚等事项共计194项。

三、关于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积极履行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工作主体职责:

(一)加强决策管理

强化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制定《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重要决策均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按要求公开会议讨论决定事项。

(二)强化执法监管

一是健全执法体制。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规范基层执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和执法大练兵。今年目前淮南市适用省厅免罚清单的是10件免罚案件。分别是寿县4件,八公山区1件,谢区1件,机动1件,田区3件。共计10件,免罚数额57.368861万元。

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着力构建覆盖执法全过程的规范化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相同违法行为“一把尺”的处罚标准。

(三)深化审改服务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贯彻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要求,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效。所有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授权政务窗口受理,绝大多数办理时限为1天,受理材料为1个。

二是抓实抓好“一网通办”。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跨省通办”“一网通办”,结合排污许可政务服务标准化清单,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事项业务规则,我市已实现了排污许可证“跨省通办”“一网通办”。

三是积极推进公众参与。不断拓展社会公众参与途径。全面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切实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完善舆情跟踪机制,对媒体曝光、社会关注的污染问题,环保执法及时跟进、严肃查处、主动公布。

(四)推进层级监督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完善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机制,加强现场调研、集体讨论,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开展执法规范性的专项、日常和专案稽查并开展年度考核。每年组织案件评查,表彰优秀案卷,通报问题案卷,强化示范和纠错效应。积极参与执法大练兵活动,以练兵活动为抓手,促进锻炼队伍、提高能力、推动工作。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规范法律顾问管理,从聘用条件、程序、职责等方面把关,确保法律顾问规范参与决策、有效发挥作用。推动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法规文件制定、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和合同审查等专项工作,充分听取法律专业意见,发挥专业专才作用。2022年以来,法律顾问帮助审查各类合同、文件40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0余次,出具律师意见书30份。

尽管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亮点特色不够明显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把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落到实处:一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制发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和事后备案审查工作;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五是全面提高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建立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六是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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