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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GW高效电池低碳新能源产业(一、二阶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3 14:42   作者:高新区环保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中环低碳(淮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希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12GW高效电池低碳新能源产业(一、二阶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项目基本信息予以公告,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2GW高效电池低碳新能源产业(一、二阶段)项目

建设单位:中环低碳(淮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高新区青铜大道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厂房等生产及辅助生产设施及其相关配套的动力设施及公辅设施设施,总建设用地面积243188.91平方米(约364.78亩),总建筑面积145373.55平方米,项目分两阶段建设,一阶段和二阶段基建整体建设,动力机电设备和生产设备分两个阶段进场。项目建成后将年产12GW高效Topcon太阳能电池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环低碳(淮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国栋

联系电话:1862172915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希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890569116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并填写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的相关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可通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我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及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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