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天融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天融凤台县英塘风电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凤台天融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天融凤台县英塘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凤台天融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已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天融凤台县英塘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网络公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天融凤台县英塘风电场项目位于淮南市凤台县尚塘镇和朱马店镇。风机点位共占地约1.8hm2,工程装机容量为50MW,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2.5MW的风电机组;拟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110KV升压站。工程总投资约3.9亿元,预计2019年12月建设,工期12个月。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凤台天融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经理
联系电话:0531-8099580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2820275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路西侧万科·金域华府写字楼1-2101室
四、施工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对策分析
(1)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以降低和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土方挖掘、土方回填期间作业的扬尘;道路施工期间堆场、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风力作用下产生的扬尘。
为减轻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参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淮南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等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 1 \* GB3 ①工地现场周边应当围挡,防止物料、渣土外泄; = 2 \* GB3 ②施工生产生活区的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并采取措施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施工现场; = 3 \* GB3 ③装卸和贮存物料应当防止遗撒或者扬尘; = 4 \* GB3 ④建筑垃圾应当密封运输。
(3)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场地、建材和施工设备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重复使用;生活污水用于农肥。
(4)施工挖掘产生的土方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尽量做好场内平衡,根据水保方案做好生态恢复措施。
(5)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生态破坏,施工便道、料场等尽量利用荒地、闲地;严格按照水保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开挖面、路基等裸露土地及时植树种草,及时生态恢复。
五、营运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
(1)项目建成后,风机机组运行噪声,由于风机达标距离在250m,风机与村庄最近距离300m以上,均满足达标距离要求;升压站经围墙隔声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污染主要为检修汽车尾气和升压站职工食堂油烟废气,由于区域开阔,扩散较好,环境影响较小。
(3)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升压站职工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农田灌溉。
(4)风电场本身无固废产生,只有升压站值班人员生活垃圾产生,委托乡镇环卫部门处置;此外为防止事故、检修时造成废油污染,升压站内设置有污油排蓄系统,主变压器四周设排油槽,集油坑、排油槽四壁及底面均采用防渗措施,防止废油渗漏产生污染。
(5)风电场对过境鸟类的可能影响主要是风机与鸟类发生撞击,本项目风场建设区域不在全球和我国主要候鸟迁徙路线上,且规模小,对鸟类的影响及数量损失较小。
六、结论
凤台天融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天融凤台县英塘风电场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正)》,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得到了沿线公众的支持;项目的实施可完善区域电网,提供清洁能源具有积极作用。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对项目所在地的水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影响最小,项目建成后沿线的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公示说明: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凤台天融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