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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润凤台县尚塘风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29 13:39   作者:行政审批服务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润凤台县尚塘风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华润凤台县尚塘风电项目

建设单位:华润洲来(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9日

项目概况:该公司拟在淮南市凤台县尚塘镇、朱马店镇、杨村乡、大兴镇、古店乡、钱庙乡等乡镇投资132719万元建设“华润凤台县尚塘风电项目”。项目拟建设38台风电机组,采用37台单机容量为5.27 MW的风机及1台单机容量为5.01 MW的风机方案,总装机容量为200 MW,拟新建一座220 kV升压站等。该项目已由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04-340000-04-01-913509,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机械修配和冲洗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施工生产和洒水抑尘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站区绿化(站内生活区和站外红线退让区),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作业,运输车辆覆盖蓬布,临时堆土场及材料堆场遮盖,大风天禁止作业,严格做到“六个百分之百”。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消声、减振、选用低噪声机械、禁止夜间作业、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运营期升压站内设备噪声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应选用低频风电机组,采取低噪声散热器,并在风机排风口处增加专用消声器,昼间采取额定转速运行,夜间降低机组转速等措施。禁止使用噪声影响范围内有敏感点的备选机位(B07)。环境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由设备厂家维修、更换并带走处理;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经收集、暂存于升压站中的危废库,定期按规定程序转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处理。

(五)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加强项目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水土保持与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按要求对风电场区的植被采取有效的植被恢复和异地补偿绿化等措施,强化鸟类资源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生态影响。

(六)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对于升压站内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措施,将机箱的孔口、门缝连接缝密封;合理布局升压站电气设备,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升压站在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有调整时,应重新确认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并向市生态环境局上报变更文件和材料。升压站位置发生改变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七)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联系方式:传真:0554-2675573 电话:0554-2675447

联系地址:淮南市朝阳中路42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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