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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贤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亿片替米沙坦口服制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07 10:23   作者:经开区分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贤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亿片替米沙坦口服制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年产60亿片替米沙坦口服制剂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贤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装备产业园12号厂房,项目租赁振兴装备产业园闲置厂房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共4层),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引进粉碎机、混合机、压片机、干燥机、制粒机等设备,采用湿法造粒工艺,投资建设年产60亿片替米沙坦口服制剂项目。该项目通过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3-340461-04-01-303491)。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本项目租赁已建成的厂房,施工期主要是设备的安装、调试,无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活动基本在厂房内。施工期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分类收集清理。此外,项目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影响随即消失。

(二)营运期:(1)废气方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15m 排气筒”处理,废气收集效率为 98%,处理效率为 95%。(2)废水方面: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淮南经开区企业生产废水排放限值》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三万吨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淮河。(3)噪声方面:通过设备合理选型(低噪设备)、合理空间布局、基础减振、加强日常维护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固体废物方面:生活垃圾、废膜、废筛网、废过滤棉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不合格药品、除尘器捕集粉尘、废布袋、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联系方式:传真:0554-3636589   电话:0554-3636589   

联系地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1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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