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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田家庵发电分公司6号机组生物质耦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01 14:36   作者:田家庵区分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田家庵发电分公司6号机组生物质耦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田家庵发电分公司6号机组生物质耦合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田家庵发电分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克林曼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

项目概况: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田家庵发电分公司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电厂路300号,公司现预对电厂6#机组进行额定输入热量11.33%的生物质直燃耦合发电进行改建,折算机组发电容量为36.256MW。改建项目在现有项目预留空地上进行建设,不新占用地,全厂总占地面积 318738.4㎡,其中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8100㎡(约合12.2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2套生物质(秸秆)破碎装置及输送系统,将破碎后的生物质燃料输送至现有6#锅炉用作燃料,替代部分燃煤。本次改建工程不涉及锅炉及汽轮机等主体工程的改变,建设完成后,按照年利用5500小时设计,生物质燃料消耗量30t/h(热值3865kCal/kg,含水率8.94%),该生物质耦合发电项目全年可处理当地生物质16.5万吨,节约设计煤约12.47万吨。全厂总发电量32亿kWh保持不变,即本项目用16.5万吨生物质代替12.47万吨煤炭燃烧发电,可提供1.994亿kWh电量。

项目已于2023年12月7日取得淮南市田家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建设性质为改建,项目代码:2310-340403-04-05- 421501。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是对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田家庵发电分公司6号机组生物质耦合项目进行评价,其余建设内容与环保措施要求以企业原环评与批复为准。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方面: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等。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土方及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时必须采取苫盖措施;运输道路及时清扫、定期洒水,保持路面清洁湿润;从严控制渣土运输污染,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新型环保渣土车,并符合环保尾气排放标准;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

(2)废水方面: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冷却水、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冷却水可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内设沉淀池,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内设有完善的公厕设施,能够满足生活污水的排放;场地内依托原有的排水沟道,利于雨水排放。

(3)噪声方面: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场地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规定,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方法,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夜间不得施工,车辆运输过程中特别是在经过居民区等敏感区时要限制车速减少或杜绝鸣笛,施工期必须严格落实以上措施,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方面:施工期的固废主要为地基开挖产生的土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地基开挖产生的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不外排;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混凝土、砂石等,施工单位必须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不得随意堆放,并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生物质运入厂区内卸料、投料、输送、破碎产生的颗粒物以及生物质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生物质卸料应在密闭车间操作;生物质投料、输送、破碎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入燃烧室作为助燃风燃烧,生物质燃烧产生的废气进入现有工程的SCR+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电袋除尘器进行处理,依托现有210米的烟囱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生产废水,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废水。现有工程废水处理排放按照企业原环评及批复中环保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严格落实。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生物质风机、输送机等各类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可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处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物质燃烧产生的草木灰以及机械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草木灰为一般固废,收集后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暂存,统一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为危险废物,依托现有的危废暂存间临时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报告表》相关内容,对厂区进行专项防渗设计和分区防渗处理,生产厂房做硬化处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6)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按照《报告表》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公司应定期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消防技能、器材方面的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提高员工的安全和环保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等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联系方式: 电话:0554-2680397

联系地址: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对面商务局院内(淮南市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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