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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庄孜煤矿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6 14:24   作者:八公山区分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庄孜煤矿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庄孜煤矿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环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淮南市八公山区,涉及毕岗村、杨家地村、钱家湖村等,治理面积约为574.6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区(Ⅰ区)治理工程、矸石山及临时堆场压占土地治理区(Ⅱ区)治理工程、矿北村治理区(Ⅲ区)治理工程、淮河北岸治理区(Ⅳ区)治理工程等。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优化工程施工布置,永临结合统筹布设临时工程,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创新采用绿色施工方法和工艺,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施工应采取措施减少对水生生物的扰动。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防护并回用;施工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实施生态恢复。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八公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工程机械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基坑排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三)加强大气环境防护。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易产尘的施工活动采取湿法作业,施工区实行封闭围挡并设置喷淋系统,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禁止抛洒滴漏造成扬尘污染。针对淤泥干化场恶臭废气,定期喷洒除臭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现场及施工场地的高噪声、高振动施工机械尽量远离敏感点布设。加强运输管理,车辆限速禁鸣,在临近村落的道路口设置警示限速牌。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及石料送至政府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开挖淤泥经晾晒后与土方采取就地回填。

(六)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中的各项要求,有关本项目的污染排放管控及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及专家意见认真落实。

联系方式:传真:05545616787  电话:05545616787

联系地址:八公山步行街内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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