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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尚红新材料有限公司尚红新型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15 10:20   作者:田家庵区分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尚红新材料有限公司尚红新型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尚红新型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尚红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碧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5日

项目概况:安徽尚红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经济开发区原淮南泉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利用泉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地块,对办公楼及厂房进行改造,新建厂房配套设施,购置生产设备等,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万平方米免拆保温板及20万立方米复合自保温砌块的生产能力。

项目已取得淮南市田家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代码:2312-340403-04-01-142067。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处理措施,做好扬尘、污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加强扬尘治理,确保做到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施工期施工设备冷却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期所有废水不外排;施工期施工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管理,合理调整施工时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置施工现场,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并及时清运,严格执行有关条例和规定。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筒仓呼吸粉尘、搅拌粉尘、发泡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卸料起尘及堆场扬尘、上料粉尘、运输车辆扬尘等。免拆保温板生产过程中水泥筒仓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黄沙筒仓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干式搅拌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垂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天然气低氮燃烧产生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自保温砌块生产过程中水泥筒仓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石粉筒仓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加强废气无组织环境管理,卸料起尘及堆场扬尘、上料粉尘可采取水雾喷淋、定期洒水等措施,做好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以降低扬尘对环境的污染。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搅拌用水、喷淋用水、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湿式切割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及锅炉排污水。搅拌用水、喷淋用水蒸发损耗;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平台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搅拌机清洗废水、湿式切割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浓水及锅炉排污水用于生产工序。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远期,待安成开发区市政管网建成后,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切割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可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厂房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处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废包装袋、废砂浆、沉淀泥浆、废边角料经厂内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设置一个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手套等,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区内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报告表》相关内容,对厂区进行专项防渗设计和分区防渗处理,并采取相应防渗、防腐措施。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化粪池等需进行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堆放区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6)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结合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点,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和环保意识,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的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厂区内配备事故应急设施及材料,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等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联系方式: 电话:0554-2680397

联系地址: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对面商务局院内(淮南市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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