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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宇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宇晟新型环保科技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30 10:45   作者: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宇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宇晟新型环保科技材料生产线项目》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宇晟新型环保科技材料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宇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中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

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一、项目概况

淮南宇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投资20100.95万元,选址位于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造园区境内,占地面积23034.7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实际设计建筑面积13515.58平方米、计容面积37330.7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3层办公楼、1栋1层钢结构厂房、汽车衡,新建两套HZS270A型预拌混凝土配套(PC)生产线,一套预拌特种砂浆生产线,配套储存设施设备。同步建设排水、供电、绿化、道路硬化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生产50万立方预拌混凝土、20万立方预拌特种砂浆的水稳生产能力。该项目由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212-340404-04-01-262867)。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拌合设备和搅拌车辆冲洗、地面保洁冲洗、运输车辆出厂轮胎冲洗废水设截排水沟收集,收集的冲洗废水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冲洗等,不排放;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切断阀,初期雨水收集初期雨水用于洒水抑尘等,不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再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排入八公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配料斗集中布设并设计“三侧一顶”包围式集气罩收集配料投料粉尘,收集的配料投料粉尘配备布袋除尘设备处理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共设置3套除尘设备和3根排气筒1#混凝土生产线排气筒编号DA0012#混凝土生产线排气筒编号DA002、砂浆生产线排气筒编号DA003);拌合粉尘配备布袋除尘设备(采用覆膜滤料)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共设置3套除尘设备和3根排气筒1#混凝土生产线排气筒编号DA004、2#混凝土生产线排气筒编号DA005、砂浆生产线排气筒编号DA006)。

无组织: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车辆必须封闭覆盖、洁净出厂,厂区硬化、洒水保湿;设置封闭的原料库和皮带输送机,原料库顶部设置喷淋设施抑尘;各粉料筒仓配备脉冲除尘器收尘。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厂区布局(生产车间布置在远离东侧农户);高噪声设备防震垫、风机安装消声器,车间隔声,靠近东侧农户处仓库墙壁敷设隔声材料;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进出运输车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固废的回收、处理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包括混凝土、砂浆渣,污泥和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定期清运。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

三、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排污许可登记),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四、环评执行标准

1.地表水和污水排放

地表水淮河、瓦埠湖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项目生产废水不排放,排放的废水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再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排入八公山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八公山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

2.环境空气及废气排放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为颗粒物,有组织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表2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声环境及噪声排放

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体废弃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固废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五、其他要求

(一)本审批意见仅是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批复意见,项目涉及的规划、应急、建设、土地等其他事项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后,方可进行生产。

(二)若发现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可撤销许可决定,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将失信企业纳入相关诚信体系。

(三)你公司应按规定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谢家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安徽淮南谢家集经济开发区做好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环保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电话:0554-5677150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平山路人民政府院内前五楼(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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