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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振潘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淮能电力潘集采煤沉陷区二期2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03 11:17   作者:潘集区分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振潘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淮能电力潘集采煤沉陷区二期20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淮能电力潘集采煤沉陷区二期200MW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振潘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3日

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芦集镇、潘集镇和田集街道,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单品硅光伏组件、浮板直流集线箱、集电线路、逆变器、配电系统、监控系统及附属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200MW发电容量。

本项目已由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409-340400-04-01-880894,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控制生态影响。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升压站的污水处理设施。清洗废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因子为光伏板上的灰尘,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回流至采煤沉陷区。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基座减震垫减震等措施,尽可能减少噪声和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太阳能电板交由生产厂家进行处置。废旧蓄电池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减少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联系方式:传真:0554-4974181电话:0554-4974181

联系地址:淮南市潘集区政务新区原政务中心三楼(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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