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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发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玻璃制品着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25 17:44   作者:田区分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发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玻璃制品着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玻璃制品着色项目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发强玻璃有限责任公

环评单位:安徽恒泽环境科技有限公

公示时间:2024年1226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田家庵区安成镇十涧湖中路1号安徽发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拟投资200万元,在现有厂区一车间、三车间内各增加1套热端喷涂装置及1套废气处理设施,不改变原有项目玻璃生产能力建设玻璃制品着色项目,建成形成年1500万只(3000吨)着色玻璃制品。

项目已取得淮南市田家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8-340403-04-05-192782。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处理措施。施工期主要是在一车间、三车间内进行生产设备、附属设施、环保设施安装,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管理,合理调整施工时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置施工现场,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应严格进行分类收集,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并及时清运,严格执行有关条例和规定。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一车间和三车间玻璃生产线喷涂工序产生的喷涂废气。项目一车间喷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2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三车间喷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20m高排气筒(DA011)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各类废气排放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执行。

2)项目用水为喷嘴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不新增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废水排放及执行标准按照项目原有环评要求执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车间各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可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厂房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处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现有厂区已设置危废暂存间。项目一般工业废物主要为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原料库2暂存,后回用于玻璃生产线;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废漆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东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对厂区进行专项防渗设计和分区防渗处理。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水性漆存放区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生产厂房、制氧车间、消防水池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运营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6)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结合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点,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和环保意识,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的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等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联系方式: 电话:0554-2680397

联系地址: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对面商务局院内(淮南市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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