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中由水上服务有限公司淮南港3号水上综合服务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中由水上服务有限公司淮南港3号水上综合服务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淮南港3号水上综合服务区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淮南中由水上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
项目概况:淮南港3号水上综合服务区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连岗作业区平圩淮河大桥上游约3.2公里处右岸,该项目已于2018年9月30日取得原淮南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淮环审复〔2018〕91号),目前已经完成部分工程的建设与安装工作。现因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建设单位拟对三个泊位的船舶进行调整,其中2000吨级综合服务船尺寸变更为60m×52.5m×2.6m(长×宽×型深)的双体工作趸船;2000吨级加油泊位趸船尺寸变更为90m×15m×3.8m(长×宽×型深);油污回收船尺寸变更为20m×12m×2.5m(长×宽×型深),使用岸线376米。加油船对外加油量为2万吨/年,主要原料为0#柴油,综合服务泊位新增船舶维修功能,为进港船舶提供简修、快修服务,项目维修工序在综合服务船泊位内进行,不对船舶进行拆解维修,维修工序不涉水。
本项目已由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7-340403-72-03-034846。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前期已完成除工作趸船外所有结构的施工工作,施工期应按《报告表》要求及相关规定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固体废物管理,确保施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到港船舶尾气、加油泊位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以及船舶维修过程产生的切割粉尘和焊接烟尘等。加油及卸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废气采用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达标排放,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切割机四周设置围挡,以降低切割粉尘对环境影响;焊接烟尘经焊接设备自带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所有无组织废气排放,各类废气排放须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执行。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服务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接收的到港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全部由罐车运至淮南市联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连岗码头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于连岗码头抑尘,不外排;油污回收船接收的到港船舶含油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淮南力聚塔环保服务有限公司集中收集后委外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禁止排入淮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的主要噪声源为到港船舶、加油机、污水提升泵、切割机和焊接机等设备运行时的噪声。企业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加强到港船舶管理,合理安排进出港,确保噪声达标,降低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固体废弃物为职工生活垃圾、切割边角料、接收的到港船舶生活垃圾、船舶含油废水、清罐油泥、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等。接收的船舶生活垃圾与职工生活垃圾一起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切割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处理措施中,油罐清洗须委托有清罐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操作,产生的油泥须由专业清理公司带回处置,不在服务区暂存;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含油废水经油污回收船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加油趸船采用双层储油舱,设置双层罐渗漏监测系统,加油管道采用双层管道并在表面进行防腐处理,含油废水收集舱采取防腐、防渗漏措施,危废暂存间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采取防渗漏措施,运营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防渗漏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6)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加油流程,加强运行管理,结合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点,及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突发事故应对措施,杜绝物料泄漏。提高员工的安全和环保意识,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的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等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7)加强对水生物保护措施。强化并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避开水生生物保护区,加强对淮河淮南段长吻鮠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风险防范和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水生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
(8)落实淮南市东部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险防范措施,该项目不得占用生态红线。
联系方式: 电话:0554-2680397
联系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东路229号(原国土大厦)后楼五层(淮南市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