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潘三煤矿二水平东一B组煤采区地面瓦斯治理井工程(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潘三煤矿二水平东一B组煤采区地面瓦斯治理井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潘三煤矿二水平东一B组煤采区地面瓦斯治理井工程(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淮南市潘集区潘集镇,项目总投资45807.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瓦斯治理井工程
本项目在潘三煤矿二水平东一B组煤采区设置14口“L”型地面瓦斯治理井,井场1内设置3口地面瓦斯治理井,编号为PS-8-2、PS-8-4和PS-4-2,井场2设置4口地面瓦斯治理井,编号为PS-8-6、PS-8-8、PS-8-10和PS-4-4,井场3设置7口地面瓦斯治理井,编号为PS-8-1、PS-8-3、PS-8-5、PS-8-7、PS-8-9、PS-4-1和PS-4-3。总工程量26469m,配套供配电等公辅设施施工。
(二)输气管线工程
本项目设置2条输气管线,井场1和井场2共用1条输气管线,起点为井场1和井场2,终点为潘集煤层气加工中心,路线长约8.37km。井场3设置1条输气管线,起点为井场3,终点为潘三瓦斯发电站,路线长约2.037km。输气管线采用DN280 PE180管路,采用定向钻和顶管敷设。
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1-340406-04-01-873547,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通过泥浆泵进入废浆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压裂废水进入煤层;冲砂废水循环回用于冲砂工序,不外排;定向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回用于泥浆循环系统,用于钻井施工。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当地民房现有的化粪池,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和临时施工场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钢管焊接分段在野外露天进行,采用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机进行处置后无组织排放;PE管热熔分段在野外露天进行,采用移动式VOCs净化机进行处置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减轻声源叠加影响;施工期设置隔声屏障保护管线沿线敏感点,居民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淮南市有关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处理;废弃钻井泥浆和废弃定向钻泥浆暂存于废浆池中,待施工结束后投加泥浆固化剂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钻井岩屑干化后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弃泥沙随泥浆循环至地面经沉淀池沉淀后暂存于沉砂池,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对项目区土壤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避免雨天和大风天开挖施工作业。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凝水缸排水和排采废水收集后密封罐车运输至朱集东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后排入黑河。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采用管道密闭的输气工艺,选用优质PE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设计时充分考虑抗震,预留足够的变形冗余,管道设置应急截断阀;各井场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减少微量散逸,减少放空和泄漏,定期开展泄露检测。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正常工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消音器。非正常工况下检修放空选择在白天进行。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日常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收集暂存放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正常工况下,输气管线是全封闭系统,输送的煤层气不会与地下水发生联系。
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运营期应重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生产运行过程的重要环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推进维抢修技术与队伍的建设。
(三)退役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退役期,拆除井上和井下设备和地面构筑物,对井场能重复利用的设施搬迁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收集交回收单位处置。清除场内固体废物后,按照复垦方案进行生态复垦,进行必要的土壤抚育,多使用有机肥,恢复临时占用耕地的生产力。
联系方式:电话:0554-2671872
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