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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集矿1713A工作面地面降压水平试验井
(玻璃钢筛管完井)地面瓦斯抽采管路安装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0 15:34   作者:行政审批服务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张集矿1713A工作面地面降压水平试验井(玻璃钢筛管完井)地面瓦斯抽采管路安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张集矿1713A工作面地面降压水平试验井(玻璃钢筛管完井)地面瓦斯抽采管路安装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

环评单位:安徽禾美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0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淮南市凤台县岳张集镇,项目总投资244.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地面新建钻井支管(DN150)2趟,单趟长度约为35m;新建1趟瓦斯抽采干管(DN200)架空敷设接入张集煤矿二期北区地面抽采泵站,对钻井进行负压抽采,线路长度约为2440m,其中穿越铁路40m,采用顶管方式穿越。依托张集煤矿二期北区地面瓦斯泵站现有2台2BEF-72型水环式真空泵对抽采煤成气进行抽采。

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502-340421-04-01-205841,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顶管穿越产生的泥浆水采用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禁止直接排放周边水体;项目产生的试压废水经罐车收集后运输至张集矿北区选煤厂补水水池,回用于原煤洗选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依托现有施工场地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清运施肥,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钢管焊接分段在野外露天进行,采用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机进行处置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减轻声源叠加影响;施工期设置隔声屏障保护管线沿线敏感点,居民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淮南市有关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处理;废弃泥浆运至井场与井场泥浆一同干化后统一外运至渣土部门指定的地点堆存,用于区域调配之用;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焊渣经收集后暂存于井场内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对场地内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工作坑开挖土方与表土分开堆放,并采取苫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和表土回覆,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避免雨天和大风天开挖施工作业。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凝水缸排水收集后采用密封罐车运输至选煤厂补水水池,回用于张集矿北区选煤厂原煤洗选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采用管道密闭的输气工艺,选用优质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井场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减少放空和泄漏,井场设置放空系统,大量煤层气通过放空立管排放,利用高空疏散,减少煤层气排放的安全危害和环境污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正常工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消音器‌。非正常工况下,检修时放空输送管道内的煤层气应选择在白天进行。

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正常工况下,输气管线是全封闭系统,输送的煤层气不会与地下水发生联系。

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运营期应重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生产运行过程的重要环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推进维抢修技术与队伍的建设。

(三)退役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宜耕则耕”的原则,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和重建。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房现有的化粪池,不外排。

3、大气环境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各类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存。

5、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治措施。事先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解区域、临时堆放等区域,应设置适当的防雨防渗、拦挡等隔离措施。各类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存。场地进行平整、生态复垦,闭井过程采用水泥封口。

联系方式:电话:0554-2671872

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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