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淮化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淮化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淮化医院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东方医院集团
环评单位:六安渌源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
项目概况: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淮化医院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九上路北侧,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利用淮南市东方颐养健康养老服务中心院区北侧四层大楼,建设集门诊、医技、住院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医院一所,设置床位130张,并在院区空地建设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淮化医院大楼与健康管理中心相连,主要科室有预防保健科、内科 、外科、妇产科、五官科、康复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儿科(门诊),项目不涉及传染科,不设置感染病房床位。
本项目已取得淮南市田家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02-340403-04-05-240188。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废水、施工机械排放尾气和噪声、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应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及《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做好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管理等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调整施工时段,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各类废弃物应严格进行分类收集,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并及时清运。严格执行有关条例和规定,确保施工期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产生的废气、以及检验废气。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加盖密闭,异味气体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应急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等应急情况下使用,加强柴油发电机房机械通风,柴油发电机尾气由专用烟道引至建筑顶部排放;项目检验室设负压排风系统,排放的少量废气通过专门的排气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拟在健康管理中心北侧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80t/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检验废水和保洁废水。生活污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保洁废水一并经医院自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检验废水经pH调节中和处理后,再经医院自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淮南市首创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站水泵、空调外机、风机和机械抽排风系统产生的噪声。优先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加强对各个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良好运转;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水泵设置于地下,减轻运行噪声强度;安装基础减振、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设置1处医疗废物暂存间和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中,废药品使用专用收纳袋封装,暂存于医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检验废液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污泥、栅渣、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对医院进行专项防渗设计和分区防渗处理。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柴油存储间进行重点防渗,一般固废区进行一般防渗,医院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营运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6)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1座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50m³,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废水。结合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点,及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和环保意识,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的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等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联系方式: 电话:0554-2680397
联系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东路229号(原国土大厦)后楼五层(淮南市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