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中建材腾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50000吨有机溶剂综合回收利用提质增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中建材腾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50000吨有机溶剂综合回收利用提质增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年处理50000吨有机溶剂综合回收利用提质增效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中建材腾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8月6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淮南中建材腾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区,对生产车间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环保设施改造(含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等);对有机溶剂综合利用产品产能调整,削减调整部分产品产能,删减环己酮、苯胺、辛醇、二甲基甲酰胺、乙二醇、正己烷、丁酮、甲苯、丁醇、环己烷、甲基叔丁醚、醋酸异丙酯、醋酸甲酯共计13个现有产品,新增1,4-丁二醇、甲基异丁基酮、乙腈、N-甲基吡咯烷酮、二甲基乙酰胺、丙二醇甲醚醋酸酯、碳酸二甲酯共计7个品种;建设30000t/a危险废物回收利用,20000t/a化工有机溶剂精加工处置项目。该项目已经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205-340464-04-02-276503,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一)施工期污染控制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做好施工期管理,减少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和运输及施工车辆排放的无组织废气。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淮南市有关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处理;设备安装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料应按照《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依托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控制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雨污分流,全厂废水依托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通过园区建设的“一企一管”工程接管至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1~7#精馏系统不凝气、8#污水精馏系统不凝气、灌装废气、储罐区呼吸废气、固体废物投料废气和污水处理站高浓废气入焚烧炉处理,连同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入炉废物燃烧废气经“SNCR脱硝+急冷装置+干式反应+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塔”处理后通过1根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低浓废气和实验室废气经1套“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料废气、丙类仓库和甲类仓库暂存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各项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膜脱水装置定期更换由原厂家回收;1~7#精馏系统精馏釜残(可入炉焚烧部分)、8#污水精馏系统精馏轻组分及釜残、废活性炭、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室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甲类、丙类仓库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及实验室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废渗透膜、废水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废劳保入焚烧炉处置;1~7#精馏系统精馏釜残(不可入炉焚烧部分)、桶装废有机溶剂产生的废包装桶、焚烧炉产生的炉渣、飞灰、废布袋、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浓水若有产生收集后委托园区污水处理厂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执行;用于暂存原料、产品和自产危废的甲类仓库、丙类仓库和储罐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对工艺设备、罐区、甲类仓库、丙类仓库、污水处理站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依托厂区现有一座事故应急池(900m3),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工艺废水管线等敷设采取“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在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杜绝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土壤污染。
7.项目应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事故水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和初期雨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事故废水依托现有厂区设置1座900m3事故应急池和储罐区围堰。设置1座320m3初期雨水池,因无法满足初期雨水容积(423.622m3/次),故依托900m3事故应急池,并在现有事故池周转泵(50m3/h)的基础上新增一个周转泵(260m3/h),确保符合《石化企业水体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要求》(Q/SH 0729-2018)在事故发生时30分钟内紧急排空的要求。厂区内生产车间、甲类仓库、丙类仓库、储罐区及装卸平台、污水处理站、蒸汽冷凝水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焚烧车间及各类污水管线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8.以项目厂界外100m和乙腈储罐为中心半径320m圆的范围(超出厂界部分)设为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或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联系方式:电话:0554-2671872
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