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潘二煤矿28123工作面地面瓦斯治理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潘二煤矿28123工作面地面瓦斯治理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潘二煤矿28123工作面地面瓦斯治理井工程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思科环境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5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淮南市潘集区泥河镇,项目总投资6629.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万元。本项目在潘二煤矿28123工作面布置2口“L”型地面瓦斯治理井,编号为PE-2812-1、PE-2812-2,设置2个地面施工场地,西四A1井场和西四A2井场,西四A1井场施工PE-2812-1井,西四A2井场施工PE-2812-2井,包括钻井、压裂、排采工程,配套地面输气管路、供配电系统等。钻井总工程量为3420m,配套建设地面输气管路6540米,管道设计压力为0.4MPa,工作压力为0.25MPa,采用PE100 SDR11管路,管路全程采用定向钻埋地敷设。该项目已经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02-340406-04-01-267007,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降低,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压裂施工用水大部分进入地层,少部分在放喷时返排至压裂车组配套的暂存罐中委托第三方用罐车运至潘二矿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冲砂废水循环回用于冲砂工序,不外排。定向钻泥浆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沉淀池建设应做好防渗,严禁泄露、外溢;生活污水经自建临时旱厕暂存,委托第三方定期进行清掏,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和临时施工场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钢管焊接分段在野外露天进行,采用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机进行处置后无组织排放;PE管热熔分段在野外露天进行,采用移动式VOCs净化机进行处置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机械,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淮南市有关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废料交由当地物资回收公司利用;钻井岩屑经泥浆循环携带出井口暂存于干化池中,自然干化后委托第三方公司综合利用。废钻井泥浆暂存于井场废浆池中,待钻井结束后投加泥浆固化剂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弃定向钻泥浆暂存于定向钻临时施工场地泥浆池中,每两天清空一次,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危废库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冲洗平台沉淀池、钻井作业区、废浆池、干化池和蓄水池等等进行一般防渗区域;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严格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对项目区土壤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严禁雨天和大风天开挖施工作业。工程施工过程中,在不同的建设时段采取相应经济、有效、合理的各类水保措施进行防护,减小水土流失;项目施工完成后,需对区域内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到施工前水平。项目结束后或临时用地到期后,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管道沿线的凝水缸排水和井场的排采废水经收集后,采用罐车运输至潘二矿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后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采用合理的输气工艺,选用优质材料,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设计时充分考虑抗震,保证正常生产无泄漏;检修放空产生少量煤层气经过放空系统排放,日常加强管理,减少放空。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正常情况下无噪声产生。非正常噪声源主要来自工艺站场放空系统。应加强源头预防和运行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开夜间时段放空,加强设备检修维护,保障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日常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收集暂存放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正常工况下,输气管线是全封闭系统,输送的煤层气不会与地下水发生联系。
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运营期应重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生产运行过程的重要环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推进维抢修技术与队伍的建设。
(三)退役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退役期,拆除井上和井下设备和地面构筑物,对井场能重复利用的设施搬迁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收集交回收单位处置。清除场内固体废物后,按照复垦方案进行生态复垦,进行必要的土壤抚育,多使用有机肥,恢复临时占用耕地的生产力。
联系方式:电话:0554-2671872
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