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唐凤台新集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唐凤台新集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大唐凤台新集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江苏朗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淮南市凤台县顾桥镇、桂集镇,规划装机容量200MW,本期工程建设规模125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单晶双面双玻电池组件、组串式逆变器、集电线路等相关设备,并建设场区道路及220kV升压站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9095万元。该项目建设不得占用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单晶双面双玻电池组件、组串式逆变器、集电线路、场内道路应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减少光伏电站运行期光污染、噪声等对其产生影响。该项目编码2405-340400-04-01-992402,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组织清掏后由市政处理,不外排。施工期间的地面冲洗水和设备冲洗水,施工期间产生的此类废水禁止外排,必须经过自然沉淀或者加药沉淀处理后回用。运营期升压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经处理后可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每个箱式变压器下方设1座容积为2.5m3的成品事故油池,共设置42座成品事故油池;升压站主变底部设置21m3贮油坑,并建设容积为62m3的事故油池一座。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淮南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路面全部硬化;施工场地其余裸露场地应视情况采取覆盖、植被、洒水或固化等抑尘措施;堆放水泥或者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应按有关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包括冲洗平台、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等;项目基础均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进行拌合作业;施工现场可采取淋湿地面、设置高压喷雾系统、搭设防尘排栅等综合降尘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前要完成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建设,保障敏感点处声环境质量达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夜间禁止施工,并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时对距离敏感点较近的一侧设置移动声屏障,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光伏阵列区箱变、逆变器,升压站主变压器、SVG等选用低噪声变压器设备,运营期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加强敏感点的噪声监测,一旦超标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进行简单的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少量废机油,暂存于主项目临时施工营地临时危废暂存间,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其中可回收的应回收后外售处理,不可回收的应就地处置作填充地基用,或按渣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倾倒。运营期升压站的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升压站内新建一座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并规范收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规范施工,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生态环保意识。对单独堆放的表层土,设临时挡护并用密目防护网进行覆盖,全部用于相应工程后期的恢复原貌覆土。在施工中要尽量减少对原有土地的损坏,选择破坏程度较小的施工机械,严格限定施工场地和运输路线,防止施工作业活动破坏生态环境。合理组织施工,减少施工临时用地;缩小施工作业范围,避免大规模开挖;项目建成后,对项目区域进行绿化处理,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本工程集电线路路径经过农田时,电缆敷设拟采用直埋于土中,沟槽表面覆土不小于1.0m。运营期优化光伏阵列区夜间灯光,集电线路电缆线路沿线设置警示标志牌,升压站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开展生态环境监测。
6.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升压站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7.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8.加强宣传推广工作。编制专项宣传手册。宣传资料系统阐释项目概况、技术参数、环境保护措施及社会经济效益等内容,组织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召开项目说明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在项目涉及的乡镇设立宣传公示栏,定期更新建设进展。入户发放图文资料并开展政策讲解,确保信息有效触达,通过加强宣传,减轻附近居民对光伏发电及升压站项目的恐慌度。
联系方式:电话:0554-2671872
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