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旭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土壤改良净化剂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旭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土壤改良净化剂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土壤改良净化剂研发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旭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资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中试基地(科技孵化平台)5#中试厂房1楼,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1200m2,新建土壤改良净化剂研发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吨土壤改良净化剂中试能力。该项目已经取得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402-340464-04-01-621024,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烧结颗粒物收集后经过滤棉除湿预处理再同拆包投料粉尘、倒料粉尘、包装粉尘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根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少量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所在的中试基地实施雨污分流,中试基地内东北侧已设一座750m3的地下初期雨水池,收集中试基地内初期雨水。项目产生的冷凝水、母液和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用于二楼植物专用营养液项目复配,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和纯水制备设备反冲洗废水经中试基地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是废包装材料、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纯水制备)、废滤芯(纯水制备)、废滤膜(纯水制备)、废零部件、废过滤棉、废布袋、废抹布,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5m2),外售资源化利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5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通过采取选择质量可靠、密封性好的设备,采用耐腐蚀、耐压管道、母液储存及构筑物做好防渗处理等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6.项目应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项目事故应急池依托中试基地设置的地下事故应急池(容积为1200m3)。
7.须待你单位“植物专用营养液研发项目”(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07-340464-04-01-451245)投产后,本项目方可投产。
联系方式:电话:0554-2671872
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