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乐新钢结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乐新钢结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安徽乐新钢结构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乐新钢结构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众人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淮南市寿县寿春镇,项目总投资约为3720万元,在原有2条钢结构机加工生产线基础上,本项目新增2条钢结构机加工生产线、1间喷漆房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12000吨钢结构件规模。该项目已经淮南市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303-340422-04-01-255606,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4#车间内切割、修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有效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9-1#、9-2#车间内切割、修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有效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喷漆房密闭收集后与危废间、漆料库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一并经“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雨污分流,鉴于当前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暂未接通,且本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待市政污水管网正式接通后,生活污水将先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再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寿县第二净水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跃进河,经跃进河最终汇入东淝河。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各项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等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一般固废包括废边角料、焊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滤袋、废钢丸、一般废包装材料、粉尘残渣等,收集暂存于厂区内占地面积为16m2的一般固废间,委托合法合规企业回收利用、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废液压油及包装桶、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及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漆料桶、废稀释剂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于8-1#车间东南侧1间占地面积为20m2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通过对工艺、管道、设备、仓库、污水储存构筑物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等,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一旦出现泄漏及时处理,检查检修设备,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
6.项目应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厂区设1座规模250m3的事故池,1座规模150m³的初期雨水池。厂区事故废水、初期雨水能够通过导流渠自流进入,配套切换阀,确保事故废水、初期雨水不排入外环境。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7.以项目生产车间为起点外延100米范围,超出厂界的部分设为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或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联系方式:电话:0554-2671872
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