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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中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盐处置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5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19 18:46   作者:行政审批服务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中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盐处置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5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10万吨/年废盐处置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5万吨/年)
    建设单位:安徽中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纬四路(园区污水处理厂北侧、新安联合西侧),总占地约100亩,建设热化学处理车间一、精制除杂及分质结晶车间一、废盐暂存库、成品库、机修车间、循环水站、外管廊及综合楼等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5万吨/年废盐处理能力。本项目已经取得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408-340464-04-01-621719,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预处理系统废气(拆袋、混合及上料废气)、热化学处理烟气、下料废气、溶盐废气、再生盐干燥包装废气、暂存库废气、化验室废气、盐酸储罐废气及料仓废气。废盐暂存库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碱液喷淋+干燥除湿+光电波氧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预处理系统拆袋及混合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入废盐暂存库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预处理系统上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正常情况下作为热化学处理系统二燃室补风,停炉期间废气引入废盐暂存库废气处理系统处理;热化学处理废气采用“二燃室+SNCR脱硝+余热锅炉+急冷塔+干式反应器(消石灰+活性炭)+布袋除尘器+SCR脱硝(一用一备)+二级湿法脱酸塔”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5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下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入DA001排气筒排放;再生盐干燥粉尘通过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与包装粉尘通过二级湿法除尘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4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通过一套“一级水喷淋+干燥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溶盐废气经水封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盐酸储罐废气经罐顶酸雾吸收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料仓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厂区西南侧设置一座1200m3初期雨水池,项目废水主要为湿法除尘废水、废气喷淋系统排水、湿法脱酸排水、余热锅炉排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化验室废水、地面及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废水总产生量为59093.4m3/a。其中湿法除尘废水、废气喷淋设施废水回用至溶盐工序;烟气湿法脱酸废气回喷至急冷塔补水;化验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pH调节+絮凝沉淀,规模为80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水及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起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煤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飞灰、滤渣、压滤污泥、废耐火材料、废包装袋、精制除杂工序产生的废树脂、废滤膜、废活性炭及石英砂、废机油及废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布袋、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杂盐、废脱硝催化剂、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生活垃圾等。其中飞灰、废耐火材料、废包装材料、精制除杂工序产生的废树脂、废滤膜、废活性炭及石英砂、废机油及废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布袋、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杂盐及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自产危废库(占地面积100m2),定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置;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属于一般固废,直接交由厂家回收处理;滤渣、压滤污泥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占地面积500m2),定期委外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通过采取选择质量可靠、密封性好的设备,采用耐腐蚀、耐压管道、废水储存及构筑物做好防渗处理等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6.项目应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厂区设置一座事故水池,有效容积为1200m3,用于事故状态下废水的收集暂存,事故废水经收集后分批输送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杜绝事故性废水排入外环境。
    7.本项目设置厂界外200m环境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或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联系方式:电话:0554-2671872
    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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