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聚界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高分子材料亚克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聚界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高分子材料亚克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高分子材料亚克力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聚界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经三路西侧,纬四路南侧,项目总投资30300万元,占地面积50272.89m2,新建年产2万吨高分子材料亚克力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万吨高分子材料亚克力板能力。该项目已经取得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505-340464-04-01-489111,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储罐呼吸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车间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车间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3#车间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修边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强化厂区无组织废气的防治工作,尽可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方式。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收集池+混凝沉淀+清水池)处理后,汇同纯水制备废水、冷却循环系统废水接入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设置500m3的初期雨水池和处理能力70m3/d的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是废过滤材料(纯水制备)、废模具、不合格品、边角料、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0m2),外售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滤布、残渣、污泥、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通过采取选择质量可靠、密封性好的设备,采用耐腐蚀、耐压管道、废水储存及构筑物做好防渗处理等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6.项目应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罐区设置围堰,厂区设置一座1000m3事故应急池,杜绝事故性废水排入外环境。
7.本项目自厂界起设置300m的环境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或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联系方式:电话:0554-2671872
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