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航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航帆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航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航帆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航帆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航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恒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9日
项目概况:安徽航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经开区B5-1西侧厂房1-3层(现代产业园)内建设航帆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000㎡,购置注塑机、往复机喷漆水帘柜、除尘柜、喷漆机、烘房等设备,建设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线,形成年产30万套汽车门把手、30万套汽车后视镜、20万套汽车中控面板和70万套换挡面板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已取得淮南市田家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04-340403-04-01-231543。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依托现有厂房,进行装修布局、设备安装,主要污染物为人员生活污水、装修废气、施工噪声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应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及《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废气监管,做好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管理等污染防治。合理调整施工时段,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各类废弃物应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严格执行有关条例和规定,确保施工期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废气和烘干废气。项目生产车间封闭,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合并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喷漆生产线(内饰件)喷漆、补漆工序及喷枪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颗粒物先经水帘处理后再与调漆、流平、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进入一套“气旋喷淋塔(内含除湿除雾层)+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喷涂生产线(外饰件)喷漆、补漆工序及喷枪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颗粒物先经水帘处理后再与调漆、流平、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进入一套“气旋喷淋塔(内含除湿除雾层)+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运营期主要产生的污水为循环冷却用水的定期排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水满足淮南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淮南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注塑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优先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产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并加强对各个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良好运转,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间,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设置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漆渣、废涂料桶、废活性炭、水帘喷漆定期更换的废液、气旋喷淋塔定期更换的废液、喷枪清洗废液、UV炉废灯管、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羊毛球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对项目区进行专项防渗设计和分区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急事故池(事故应急水箱)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除重点防渗区外的生产厂房其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营运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6)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厂房一层设置事故应急水箱(216m³),结合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点,及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和环保意识,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的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等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联系方式: 电话:0554-2680397
联系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东路229号(原国土大厦)后楼五层(淮南市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